福利费计提比例(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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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计提职工福利费

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的14%来计提职工福利费。根据规定: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职工福利费包括: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,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。

借:生产成本,管理费用,销售费用,贷:应付职工薪酬-职工福利;借:应付职工薪酬-职工福利费,贷:库存现金/银行存款。新的《企业财务通则》取消了职工福利费的计提,实务中还是有计提的,不过要注意税务只认可实际发生的。

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,福利费可以提取,也可以不提取。如果提取,按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录做。如果不提取,发生的福利费支出,直接计入“管理费用--福利费”科目。

企业福利费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福利费金额做计提支付分录。计提的时候,借:管理费用,销售费用,制造费用等科目,贷:应付职工薪酬—福利费。支付的时候,借:应付职工薪酬—福利费,贷:银行存款等科目。

应付福利费计提比例是多少

法律主观: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一般是14%。福利费计提基数是职工的应付工资总额,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、津贴、补贴、加班工资、节日工资等。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。

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。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

职工福利费的计提基数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准则没有规定,实务中有的企业相应不作计提,计提的从税收合规的角度考虑,一般会按应发工资的口径乘以2%的比例计提。

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。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,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

员工福利费计提比例

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。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

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。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,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

法律主观: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一般是14%。福利费计提基数是职工的应付工资总额,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、津贴、补贴、加班工资、节日工资等。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。

职工福利费的计提基数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准则没有规定,实务中有的企业相应不作计提,计提的从税收合规的角度考虑,一般会按应发工资的口径乘以2%的比例计提。

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

1、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。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

2、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为百分之十四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条规定,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

3、法律主观: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一般是14%。福利费计提基数是职工的应付工资总额,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、津贴、补贴、加班工资、节日工资等。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。

4、职工福利费的计提基数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准则没有规定,实务中有的企业相应不作计提,计提的从税收合规的角度考虑,一般会按应发工资的口径乘以2%的比例计提。

行政单位福利费提取比例具体文件

1、据此计算,各单位统一按每人每月40元提取,以后根据工资水平提高的情况再作调整。

2、福利费的提取比例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下地方各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费,按照工资总额的5%提取,在京中央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费,按照基本工资的5%提取。

3、法律分析: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,行政单位应根据工资总额的5%(不含离退休费)计提福利费,一般要求先提后用、专设账户、专款专用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。

4、5年。根据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问题的通知》文件规定可知,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最新规定发布于1965年12月15日,并且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按工资总额5%提取。

5、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的14%来计提职工福利费。根据规定: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职工福利费包括: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,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。

6、现在的福利费是按工资总额5%的比例提取,96年已由财政直接划到单位,主要用于:职工困难补助、集体福利设施零星物品的购置、慰问住院职工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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