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(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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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所得税10%的优惠政策

小微企业最低税率仅为10%;涉及的政治优惠条件如下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“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,减按20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企业所得税10%政策是指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(即50%×20%=10%)。

(五)、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,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培训的所得,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,暂免征收所得税。

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?(1)企业所得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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