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税2010121号(财税2010121号关于房产税文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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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税2022年10号公告原文解读

提出了退税管理的相关要求,新规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今天带你了解: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【享受主体】 除制造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外的会计核算健全、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。

公告第一条即表示:“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在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9〕13号)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,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城建税=增值税*7%;教育费附加=增值税*3%;地方教育费附加=增值税*2%。自2016年2月1日起,销售额≤1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费附加,即增值税≤3000元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费附加。

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优惠税收政策

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下: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2022年1月1日—2024年12月31日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(1)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包括:所得税率优惠。

那么科技型中小企业究竟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呢?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,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,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。

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的特殊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20%优惠税率。

企业按定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条件的,其汇算清缴年度不得享受优惠政策。

财税121号还有效吗

1、财税[2010]121号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,现仍在使用,并未被更改或作废,当然有效。

2、没有废止的,我在税总法规库查询,显示有效的。

3、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,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,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,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;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。本公告第三条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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